科学技术部文件   国科发农社字[2001]229号
关于印发《农业科技园区指南》与《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厅(科委):
    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农业科技大会”的精神,促进农业产业结构调整,加速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进新的农业科技革命,加快农业现代化进程,我部在广泛征求各有关部门和地方意见的基础上,依据《农业科技发展纲要》的总体部署,制定了《农业科技园区指南》和《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农业科技园区指南》和《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试行)》的具体要求,做好农业科技园区的申报与组织实施工作。《农业科技园区申报书》、《农业科技园区总体规划》和《农业科技园区实施方案》须经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审核后,报送园区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科学技术部农村与社会发展司。
    农业科技园区采取先行试点、总结经验、稳步推进的运行方式。首先选择一批基础较好、符合农业科技园区基本条件和要求的园区进行试点。运行一段时间后,按照《农业科技园区综合评价指标体系》进行考评与验收,达标者正式挂牌。然后总结经验,安排第二批、第三批园区的评审与批复。经研究,定于2001年8月初组织专家评审首批试点园区。
    联系人:曹一化 金逸民   电话:010-68515544-1424  传真:010-68512647
            于双民 陶劲松   电话:010-68511009       传真:010-68511009
    E-mail:inym@mail.most.gov.cntaojs@yeah.nettaojs@elong.com
    附件:1.农业科技园区指南
    附件:2.农业科技园区管理办法(试行)    
    附1:农业科技园区申报书, 附2:农业科技园区总体规划, 附3:农业科技园区实施方案(提供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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