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参加过2018年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资金
审计培训的会计师事务所名单的通知
各盟市科技局,各科技计划项目承担单位,厅机关各业务处室:
为进一步规范科技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加强监督审计服务工作,规范审计行为,提高会计师事务所对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资金审计工作质量,强化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业务的指导、监督、评价,自治区科技厅、财政厅对全区综合评级级次为3A及以上会计师事务所开展了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资金审计培训。现将参加过2018年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资金审计培训的会计师事务所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按照《关于进一步完善自治区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意见》(内党办发〔2017〕30号)和重新修订的《内蒙古自治区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管理办法》(内财科规〔2018〕2号)、《内蒙古自治区科技重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内财科规〔2018〕12号)要求,财政资金在50万元以上(包括50万元)的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资金项目和科技重大专项资金所有项目,在项目结题验收前,项目承担单位可以自行从以上经过培训公布的名单中选择会计事务所,对项目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财务验收审计,会计事务所按照科技项目结题财务验收审计报告模板和要求出具审计报告。
今后,自治区科技厅每年会对全区综合评级级次为3A及以上会计师事务所开展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资金审计培训,实时更新参加过培训的会计事务所名单。同时自治区科技厅将会同各盟市科技局,共同加强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科技经费审计工作监督,对会计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进行抽查和评价,逐步建立会计事务所信用评价机制,实行动态调整。
附件:参加过2018年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资金审计培训的会计师事务所名单
联系方式:
内蒙古科技经费监管服务中心 李思奇 0471-6282931
内蒙古科技厅科研条件与财务处 闫伟 0471-69674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