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技特派员制度是我国科技工作的一项重要创新。这项工作坚持了6年多,在全国铺开,让越来越多的农民和科技人员受益,效果正在延续扩展。有限的投入带来巨大的效果,这充分说明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强大生命力。在新时期深入推进科技特派员工作,对科技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重要意义。
一、准确把握科技特派员工作的内涵与意义
目前,开展科技特派员工作最大的问题是认识问题。这项工作刚提出的时候,我们请一些研究者讨论调研,与一些部委联合,许多人认为这又是科技扶贫的老调重弹,没有给予足够重视。经过这些年的实践,在认识领域已经完成了从“无意义”到“有意义”的转变,但与这项工作的潜力来比,认识还是不够的。尽管都承认这是一项好的举措,但还是认为这只是一项很局部很具体的工作手段,没有认识到此项工作是党在农村基层工作的重大突破口,没有认识到此项工作对于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性。因此,在认识上急需完成从“小意义”到“大意义”的转变。
模糊认识表现在三方面:怀疑者有之,认为效果是短暂的;旁观者有之,无动于衷作壁上观;茫然者有之,被动应对当作政治任务完成。这些模糊认识在工作中带来的后果是:工作手段简单,工作投入不足,工作效果有限。
在新阶段要推动科技特派员工作大发展,就要进一步加强对科技特派员制度和理念的再认识,只有认识深化了,才能继续推动科技特派员工作深入的发展。作为一种体制上的创新和突破,科技特派员制度充分体现了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特征,具有很大的适用范围,实现了参与方的共同受益,不论是发达地区还是欠发达地区都可以推广,不论是科技特派员还是农民都可以受益,不论是经济发展还是社会发展都可以推进,事实上,科技特派员制度是科学发展观在广大农村的最直接体现。
当前的“三农”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我国下一步战略目标实现的瓶颈。原因是多方面的,最重要的是两点:第一,缺乏系统论的指导,在解决“三农”问题上,“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做法还存在;第二,缺乏内生力量的提升,在解决“三农”问题上,扶贫、维持甚至恩赐的思想还存在。实践表明,如果缺乏基于内生力量提升的系统制度设计和政策支撑,简单地单向地把技术、资金、土地等送到农民手中,最终都有可能演化为政府的“一厢情愿”。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质在于系统整合资源、有效激活农村经济细胞,其意义远远超出了农村科技活动本身,是市场机制、农民需求和科技资源共同作用下推动农村经济社会深刻变革的有效途径。
深入推动科技特派员制度,可以有效推动农村制度变革。根据经济学理论,资金、土地、劳动力是经济增长的三大基本要素。1978年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使广大农民获得了土地经营自主权,极大地解放了农村生产力,使农业经济得以迅速增长。然而,在此之后的30年间,中国农村再也没有出现过如此富有影响力和震撼力的制度变革。实际上,从上世纪90年代中期以后,联产承包责任制的能量基本上已释放殆尽。而在与耕地同样重要的其他要素上,比如人才、技术、资本、信息、劳动者素质、社会化组织等方面,我们始终未能从宏观和整体上进行新的制度变革。在传统计划经济条件下形成的各种旧有制度形式,已经对农业生产力发展构成了严重束缚,到了必须通过寻求新的变革才能取得突破的时候。科技特派员制度的探索和实践表明,围绕科技等现代生产要素长入农村经济这一核心所展开的体制变革,将会产生类似于实施联产承包责任制的重大突破,这是决定我国农村经济能否顺利进入现代经济形态的重要举措。
二、新时期推动科技特派员工作的目标
在新阶段,科技特派员工作的定位已经发生根本转变,即从“逐步试点”转向“全面推进”。在这个阶段,需要我们明确更加鲜明的工作目标。
一方面,通过推动科技特派员工作,将农业培育成活跃的、持续增长的经济部门。半个世纪以来,我国农业基本定位在保障国家食物安全、为工业发展提供原材料和维持社会稳定等方面,农业一直被置于被动、辅助甚至是被剥夺的地位。在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践中,众多科技人员、管理人员在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中找到了新的增长点,创办了一批充满活力的农业企业,带动了一大批农民参与其中。那种热气腾腾的场面给我们留下了十分深刻的印象。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是现代农业、农村、农民的孵化器。通过科技特派员这个载体,把科研院所、大专院校、金融单位、农业技术推广单位、涉农企业等各方面的资源都集中到农业生产上来,让科技特派员进入原料的品种选育、规模化种植、养殖、标准化生产以及加工、销售各个环节,解决产业化发展中的技术问题、生产问题、流通问题。事实上,科技特派员工作通过制度创新与科技创新相结合,围绕调整农业结构和提高农产品质量、发展特色农业和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农产品加工和提高加工业产值,为农村经济发展开拓新领域,为农民增收寻求新来源,为农村经济发展注入新活力。
另一方面,通过推动科技特派员工作,鼓励大多数的科技人员进入到经济建设的第一线。科技体制改革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始终围绕着科技与经济的结合做文章,目前在城市这一问题有显著进展,但在广大基层农村地区还没有找到一条很好的途径。科技特派员工作可以说为促进科技与经济的结合探索出了一条新路,为促进科技体制改革找到了一条新路。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农村基层科技人员与农民接触少,而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如果一刀切将这部分科技人员推下海,未能提供良好的环境,又会走到另一个极端,使得农村基层科技工作大面积萎缩。通过科技特派员工作,为广大农业科技工作者创造了良好的创业、创新环境,其工作积极性被很好地激发,农民也得到了实惠,科技人员也有了报酬,真正体现了科技第一生产力的巨大作用。在当前的金融危机环境下,尤其需要通过更加积极的制度和政策,鼓励更多的科技人员进入经济建设第一线。
三、创新科技特派员基层创业行动的途径
在推动科技特派员工作中存在无所作为和盲目作为两种倾向,这都是不对的。要坚持科学作为,就要尊重规律,就要善于动态总结经验,及时调整政策。
鼓励创业:从搭建平台入手,给科技人员一块天地,让他们施展才华,使潜在的资源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科技特派员制度的成功之处,在于抓住了“人”这一核心要素。长期以来,相当一批科研人员没有发挥特长的环境和条件,结果是熬时间、熬青春、熬资历,这是典型的“机关病”。通过这些科技特派员的创业,带动千万农民的创业激情。创业才能保持长效,创业才能吸引创新,创业才能最大限度地惠及各方参与者。
拓展服务:原有农业技术推广体系之所以难以维持下来,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服务内容单一,服务形式僵化,不适应农村市场经济发展的现实需要。科技特派员制度的一个突出特色,就在于它不是单纯农业技术的引入和推广,而是把服务内容向产前、产后延伸,由单一的技术服务向综合服务转变,包括生产资料的供应、信息服务、市场销售、储运加工、社会融资等综合性服务。“科技特派员”制度所强调的,不再是单独的、孤立的农业技术推广,而是将内涵扩展到农业推广的大范围中,从而具备了市场经济条件下综合性农业推广平台的雏形。
组织农民:我们在调查中发现,科技特派员下乡后,最初往往是单个作战,人单力薄,有时会耽误对农民的服务,所以就进行同行业力量整合,形成行业服务组,然后再吸纳广大农民(服务客体)参与,最终发展成专业协会,即存在着一个从科技特派员到行业服务组再到专业协会的过程。在这个过程中,科技特派员起到了发动、组织、参与和推动的重要作用,是协会得以成立和顺利运行的关键性因素。像南平市葡萄协会就是一个典型。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是改变农民和农业弱势地位的首要条件。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是推行农业产业化经营、推进农村经济发展的客观要求。只有农民真正组织起来了,才能形成农业生产的规模化和专业化,形成农业产业化经营,使农民享受农产品加工增值的利益。
明确规划:用5到10年左右的时间,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和全面实现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要求,做好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全面推广工作。基本形成分工明确、结构合理、功能完善、机制灵活,有利于调动中央和地方的各级各类科研单位、高等院校及广大科技人员积极性,多元化、市场化、开放式和可持续的农村科技创新体系,为农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供长期、稳定、有效的科技支撑。
形成合力:为了推动科技特派员工作,要形成强有力的政策合力,包括中央部委间合力,中央和地方合力,政府和院所合力,科技部内部合力。单打独斗是做不大的。在实施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全过程中,要始终突出政策的顶层设计,突出各种政策资源的协同支持,充分调动和发挥各方面的优势和积极性,形成各部门和各单位上下联动、协同推进的有利局面。
胡锦涛总书记强调,在我们这样一个人口大国、农业大国,解决农业问题的出路,既要靠政策、靠改革、靠调动广大农民的积极性,又要靠科学技术。从长远和根本上说,要开辟我国农业发展的广阔前景,关键在于农业科技进步。因此,今后我们应该积极探索科技导入农村的有效机制,以农业科技体制创新带动农业科技创新。当前,应鼓励地方根据区域特色,探索出各具特色的科技特派员工作模式,有关部门应在各地机制创新的基础上加大支持力度,确立科技人员到农村创新、创业的机制和体制,使这项工作长期有效地开展下去,最大限度地造福广大农民群众。
(本文根据作者2009年1月19日在科技部全国科技特派员基层创业行动座谈会上的发言整理)
■ 新闻背景
科技特派员,是1998年从福建省南平市兴起的。当时,南平市委、市政府在省委、省政府的支持下,针对农技推广不到位的状况,出台政策,派科技人员为“特派员”,到农村去推广技术、去创业,与农民建立经济利益共同体,实行风险共担、利益共享,受到农民的热烈欢迎。科技部、人事部等部门对这一农技推广体制的创新给予了充分肯定和大力支持,确立为科技特派员制度,在全国试点推广。目前,科技特派员制度在全国已有22个省,267个县(市)进行试点,取得了十分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受到各方面的重视,农民极为欢迎。